一、主办单位
崇明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崇明县体育局
上海市路跑协会
三、协办单位
上海东浩兰生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崇明县旅游局
上海崇明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午8:30在崇明县东平国家森林公园地区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半程马拉松 3000人
(二) 8公里健康跑 1000人
(三)2.5公里亲子跑 500对(1000人)
六、比赛路线
(一)比赛路线:
半程路线:北沿公路42公里里程碑(起点)—北沿公路—长征公路—东风公路—林风公路—北沿公路—东平大道(东平国家森林公园内)—白玉兰路—北沿公路—北沿公路、多木休闲饮食广场入口(终点)
8公里健康跑路线:北沿公路42公里里程碑(起点)—北沿公路—2号门—东平西大道—森林一支路—森林西路—森林北路—香樟路—棕榈路—白玉兰路—森林南路—水杉西路—棕榈路—桂花路—月桂路—梅花路—体育路—红枫路—环湖大道—棕榈路、贞薇路口(终点)。
2.5公里亲子跑路线:北沿公路42公里里程碑(起点)—北沿公路—白玉兰路—东平南大道—水杉东路—棕榈路—棕榈路、望湖路口(终点)。
(二)详细路线以赛前公布的路线图为准。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和资格
1、参赛者年龄限16周岁以上(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参赛者须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按照规定进行报名。
2、参加2.5公里亲子跑比赛必须有一位家长或法律监护人(在1997年10月24日前出生)陪同,小孩须在比赛当年12月31日前满8周岁—16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二)参赛者须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
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孕妇;
7、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8、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5日10:00至2015年10月8日17:00,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
登陆cmsl.chinarun.com进行在线报名。
3、报名费:
(1)半程马拉松,报名费150元/人(含东平森林公园门票一张)。
(2) 8公里健康跑和2.5公里亲子跑,报名费均为100元/人(含东平森林公园门票一张)。
4、参赛装备
所有参赛者均发给参赛装备,其中半程马拉松赛装备为:T恤、存衣袋、一次性计时芯片、号码布。8公里健康跑和2.5公里亲子跑无计时芯片。
八、竞赛办法
(一)本竞赛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所有参赛者必须穿着组委会发放的短T恤衫,并将参赛号码布(大)固定于身前正面位置,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芯片或折叠、遮挡号码布,导致计时点未记录号码或成绩者,将取消比赛成绩。
(三)比赛检录: 2015年10月24日上午7:30起在起点按竞赛项目分别进行集结排队。
(四)名次录取方法
半程马拉松按计时芯片成绩录取名次。
(五)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 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 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处。
比赛关门时间:半程马拉松 3小时
8公里健康跑为1小时30分钟
2.5公里亲子跑为1小时
(六) 组委会为参加半程马拉松比赛的参赛者提供感应芯片计时服务,参赛者必须统一佩带感应计时芯片,如因参赛者本人未能正确佩带计时芯片导致无法记录成绩,组委 会概不负责。本次比赛一枪出发,发令枪响开始计时,在起点、途中、终点设有计时感应带,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如缺少任何一个 点的成绩,将取消该参赛者的全部比赛成绩。
8公里健康跑和2.5公里亲子跑无计时芯片。
(七) 比赛现场为参赛者提供存衣服务。存衣袋上必须插上与本人的参赛号码相一致的小号码布,存放在起点相应的存衣帐篷内,赛后凭号码布于12:30前到存衣处领 取。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请在3天内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地址崇明县城桥镇北门路98号,联系电话: 021-59619350。3天后,组委会 将按无人领取处理。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掌上电脑、mp3等)。
(八)饮水站和用水站设置
赛事在5公里、10公里、15公里、20公里处和终点处设有饮水站。
在7.5公里、12.5公里、17.5公里设用水站。
在10公里和16公里处设能量补给站。
(九)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参赛成绩,两年内不准参加本赛事及上海国际马拉松赛: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其他人员代跑;
2、运动员携带他人(包括男运动员携带女运动员)感应计时芯片或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感应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3、起点活动中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
4、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5、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6、私自伪造号码布,多人交替替跑的;
7、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的;
8、其他违反规则行为规定的。
九、奖励办法
1、半程马拉松
(1)、名次奖(人民币)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奖金 | 10000 | 6000 | 4000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500 |
(2)上述奖金将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3小时内跑完半程马拉松者发给赛事奖牌,成绩证书将于赛后10个工作日在赛事官方网站提供自助打印;
(4)男、女前50名运动员可获得2015上海国际马拉松赛半程马拉松赛项目参赛名额。
2、8公里健康跑:
(1)男、女前8名运动员将获得赞助商奖品一份;
(2)在1小时30分钟内跑完8公里的选手发给赛事奖牌;
3、2.5公里亲子跑
(1)亲子跑需1组选手共同跑过终点。
(2)前8组运动员获得赞助商奖品一份;
(3)在1小时内跑完2.5公里亲子跑的选手发给纪念证书。
十、参赛保险与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二)赛事组委会沿路线每5公里及终点处各设立一个固定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赛事组委会将在固定医疗点、水站安排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有问题可以随时求助。
特别说明:
1、组委会购买的保险为人身意外伤害险。但由于自身疾病、身体原因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例如,中暑、昏厥等情况不在组委会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因此,请大家审慎报名参赛。
2、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选手自理。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负。
4、为了保障参赛选手的生命安全,经组委会授权的赛事裁判和工作人员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参赛选手,有权终止其比赛。
十一、组委会联系信息
崇明县体育局
联系地址:崇明县城桥镇北门路98号
电话号码:021-59619350、021-65535231
传真号码:021-59619350
邮 编:202150
十二、如遇不可抗力情况,组委会有权取消比赛。
十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
2015崇明森林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
2015年9月